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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6]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监委、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电业局联合制定了《2006年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2006年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忻州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考核评分细则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附件1:
2006年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5月至11月底,在全市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有关要求,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全省蓝天碧水工程实施,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范围及重点
  根据国家七部委《方案》和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6年全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各县市区要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保护区内所有违规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要加大对引黄河道沿线水污染源的督查和治理,确保引黄水质安全,要加大对滹沱河及其支流峨河水、阳武河水污染源的督查和治理,彻底根治滹沱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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