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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
(浙安委办〔2007〕1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浙安委办〔2006〕13号),2007年将在去年培训1000万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面,年内实现新训、再训1000万人次的目标,全面完成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形成安全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为切实提高全省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技能,有效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再立新功。现就进一步深化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是省委、省政府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大决策,关系到广大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浙江”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全员安全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观念,切实把深化安全培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科学组织,把今年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上,继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构筑“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安全培训工作格局,从各地的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加强培训工作推动力,在人力、财力上予以保障。通过不断地解决实际培训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地总结经验,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全员安全培训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
  继续加大全员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踊跃参训的氛围。要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为契机,邀请各类媒体积极参与,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加强对安全培训知识的宣传。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意识,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在宣传亮点和交流经验上对培训工程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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