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法规〔2007〕5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日
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年,是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我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以全面实施《
安全生产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围绕确保实现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三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总体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
1.全面宣传“安全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安全发展”,并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要继续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指导工作。
2.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提高质量,注重实效。通过多种群众性的宣传活动,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