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理顺城区天然气经营体制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6]43号)
市直各单位、驻忻各单位: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天然气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城区天然气工作的现实状况,经市政府领导研究,现就忻州城区天然气经营体制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特许市煤气供热公司和市天然气公司在忻州城区实行分片经营体制,即:以和平街为界,城南由煤气供热公司经营,城北由天然气公司经营。具体手续,依法领取。
二、市煤气供热公司在市天然气公司的主管道免费接口,安表计量,按照省定统一价格和其它要求,两公司进行结算后,由市天然气公司统一交省天然气公司。
三、其它事项均应按照晋政发[2004]37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天然气利用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按照《
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城市天然气纳入城市燃气行业的管理范畴,依法对城市天然气的工程建设、销售等进行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天然气及其器具的质量、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安监、公安、工商、物价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天然气的安全、价格等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