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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长办公(扩大)会议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长办公(扩大)会议制度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7〕35号 2007年3月2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及时了解各地围绕中心工作,从实际出发,抓好工作落实的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对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的指导、协调、督促,进一步形成上下沟通、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务实高效的强有力的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进一步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每个季度末的省长碰头会扩大到各设区市市长参加,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形成定期的省长办公(扩大)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听取各设区市市长关于以下五个方面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的汇报:1.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各项重要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进展、落实情况。2.关于民生工程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3.关于产业经济重大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4.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主要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5.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每季度省长办公(扩大)会议将根据以上内容,确定一至两个主题进行重点汇报。

  二、参会人员和会议形式

  1.参会人员:参加省长碰头会议的所有人员;各设区市市长;根据会议主题需到会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2.会议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围绕会议的主题内容,听取各设区市市长的工作汇报,省政府领导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3.省长办公(扩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时间一天,每次会议的主题、时间、地点由省政府办公厅提前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要根据会议的主题,精心准备,及时调度,掌握情况,剖析问题,重点汇报近期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已确定的工作部署。

  2.各设区市的汇报要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数据准确,讲进展,报实情,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为省政府领导全面掌握情况,作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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