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将建设事业单项应用趋于成熟的管理信息系统技术(MIS)、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CAD)、地理信息系统(GIS)等进行面向应用主体的有机集成,使多项信息化技术在集成中提高企业管理一体化、可视化和网络化水平。
5、建设企业从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高企业的信息化、科学化管理。勘察、设计企业要在现有CAD等技术应用基础上,建成以网络集成为支撑的工程协同设计项目管理系统,实现设计与管理集成;施工企业要在商务、合同、风险、财务、造价、投标、设备与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形成全流程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企业的经营与技术管理集成;房地产企业要在项目开发、交易、物业管理和服务业务方面形成一体化管理系统,实现开发与服务集成。探索电子商务模式下,设计、施工领域新的应用模式,建立并推广集成化、网络化的协同工作平台。
(四)加强建设事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提高建设行业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1、建立建设行业信息化管理标准体系建设。认真总结建设行业信息化应用经验,研究和制定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涉及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范,参照信息发达国家在城市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理念、目标取向、指标体系,研究确立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指标体系,为城市建设管理由定性向定量、局部向整体、单一向系统、被动向主动、静态向动态的转变奠定基础,也是实现城市建设管理效率明显提高的关键性工作。
2、推进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的建设。在市建委的统筹指导下,建立建设行业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和规范,基本形成我市建设领域比较齐全的信息标准体系。确保全市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
3、加紧制定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城镇规划监管、住宅与房地产监管和地理信息等建设事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的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分层信息共享机制。
4、拓展信息技术的应用,推进成熟技术在建设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在统一标准基础上的新型IC卡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建设领域和建设企业中的应用。推进GIS技术在建设管理中的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组织,完善机制
加强市建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全市建设行业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业务部门提出需求、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具体技术实施的工作格局。树立协同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全局观念,打破部门、地区之间的界限,市建委牵头建立开放的基础信息平台,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