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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1、加强和完善建设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
  在充分利用和完善原有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重构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办公系统的业务流程,精简、规范和优化各类政务办公程序,实现市与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办公自动化、公文流转的电子化,管理决策网络化;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电子化、网络化、系统化的申报、审批和管理。重点实施对现有的建筑工程的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行政许可办理的全信息化管理,使之能适应行业监督管理的新要求。完成全市建筑企业、执业资格人员和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与服务水平。
  2、完善建设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满足建设管理职能服务社会的需要。
  加快完善以“重庆建设信息网站”为基础的建设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推进建设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整合和改造建设行业已建成的各类对外网站,使重庆建设网站成为建委信息公开和对社会服务的重要渠道和窗口。
  3、加强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监督管理水平。
  建立以建设项目管理为目标,以建设监管为目的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包括从项目的立项、申请、审批、设计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项目验收及项目评估等)以及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监测,从而提高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水平。
  (三)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建设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1、健全企业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策划。推动建立企业信息主管(CIO)制度,使之成为建设信息化发展的有力保障。根据行业的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企业自身的信息化规划及实施组织,并从资金上保证信息化建设。
  2、要从加强企业管理着手,对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实施信息化技术改造。
  3、大型企业要在三年内,建立起信息网络体系,能够通过市、区、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系统进行资质、统计等信息的报送。大、中型企业要尽快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信息系统,如建筑施工、设计企业的工程设计集成系统、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和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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