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函〔2007〕5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88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制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制药企业。
二、调查方法
(一)由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制药企业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情况汇总后报送省局危化处。
(二)由制药企业填写《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各一份),按照属地原则逐级上报至市级安全生产监管局,由各市级安全生产监管局统一汇总上报。
(三)《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可在省局网站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栏目下载(网址:www.zjsafety.gov.cn)。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人员专门负责,加强与药监等部门联系沟通,确保通知到辖区内每一家制药企业。
(二)各制药企业要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并于2007年5月31日前连同电子文本一起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及时汇总制药企业上报情况,并于6月20日前将每家企业的《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电子文本一并报送省局危化处。
(三)联系人:王金永,联系电话:0571-87055023(含传真),电子邮箱:wangjy@zjjmw.gov.cn。
附件:1.制药企业情况登记汇总表
2.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制药企业情况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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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企 业 名 称 │ 主要产品品名 │是否属危│ 使用危化品品名 │危化品主要用│
│ 号 │ │ │化品生产│ │ 途 │
│ │ │ │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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