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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广州的能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自觉做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表率。坚持把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同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世界观改造的思想指引和精神动力,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作为,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转化为发扬人民民主、坚持依托办事的能力,转化为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转化为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市委政研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研究室)

  3.健全学习教育机制,进一步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创新学习、务实学习的观念,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生追求。切实加强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健全理论学习和考核制度,继续办好“广州讲坛”和“广州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系列讲座”。市委和各区、县级市以及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中心组成员一年至少参加8天以上集中学习,结合分工每年至少研读4本业务书籍,有选择地阅读若干理论文献资料。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党政“一把手”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作一次辅导报告,写一篇学习体会。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举办局以上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健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举办各类专业知识培训班,特别是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训,每个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要参加一次以上脱产培训。(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教育局)

  二、坚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4.着眼为群众谋实利,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继续实施各项民心工程,认真制定和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从办好群众最需要、财政可承受的实事入手,明确任务、明晰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健全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着力解决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提供社会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帮助困难群众就业,每年保持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保障“五道防线”,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村)民全部纳入“低保”。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住房保障的普惠度。全面完成农村“五通”工程,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措施和农民减负增收政策,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实施“分类救济”,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住房难、子女读书难、打官司难等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交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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