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分配结果、分配秩序的公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场机制配置重要生产要素、重要公共资源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强对国企经营者、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和调节。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变对外来务工者的身份歧视,逐步实现同待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难题。贯彻《杭州市工会劳动监督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安全等的监督。建立对掌握资源配置权利部门的制度性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国有资产转让领域,健全基本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从源头上抑制利用权力牟取非法收入的行为。
(二)加快统筹城乡就业。全面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财政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劳动用工管理、就业统计、社会保障、维权保障等“六大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的就业信息网和就业服务网,实现城乡劳动者在求职登记、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等过程中享受统一的就业服务。加大就业技能培训投入,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三)构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由国家普惠性的基本保障、企业福利性的补充保险和个人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保障需求。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启动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建立“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四级帮扶救助网络,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保障和救助水平。扎实推进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扩大“捐赠物资调剂中心”和“慈善超市”的覆盖面,做好有关灾害的救助工作。继续落实教育资助券和人民助学金制度,实施中小学生医疗困难救助办法;继续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六、创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
(一)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在科学界定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乡镇服务水平上有新的突破。
(二)创新农村经营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机制。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性收入。继续推行农业经营方式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政府主导、合作社主体、多方参与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业的保护与支持。推进政策性农民住房保险。
(三)制定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推进乡镇村区划调整,促进农村人口集聚,扩大强镇、中心村规模。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体系。搞好中心镇、中心村规划,以及农村村庄布局规划、农村产业布局规划。
(四)健全新农村建设体制机制。探索农村新社区建设。整合农村资源,完善农村基层服务设施,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农村基层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服务。逐步实施城乡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建立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倾斜的保障体系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公共性、基础性设施以政府投入为主,生产经营性项目以农民投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