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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07]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我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建立完善资源节约、市场充满活力、社会公平和谐的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和微观领域改革,着力建立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新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努力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促进部门行政许可职能的集中对外;进一步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充实、完善“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市、区县(市)联动,运作高效、公正透明、便捷顺畅、覆盖城乡、群众受益的政府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和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公务接待制度。制定《推进市域网络化大都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组团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理顺“一主三副六组团”体制,加强三副六组团的规划建设管理。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逐步理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制定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创新审批方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网上会办、网上实时监督。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
  (三)创新公共财政体制。坚持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不断创新公共财政体制。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新增财政支出重点转移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和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发展。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完善对财政预算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逐步引进公共服务市场运作机制。探索采用合同外包、发放服务券等方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深化与完善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公益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配套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体现岗位与绩效为主要内容的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
  (五)建立新型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推进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实现政会分开。落实《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制定《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完成行业协会“三脱钩一转移”。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建立中介机构的新型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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