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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2010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四)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五)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六)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七)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一)-(七)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要求光盘中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
  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学校代码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查询;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为:物理类1、化学化工类2、生物类3、电子电气信息类4、力学类5、机械类6、计算机类7、材料类9、地学类11、植物类17、动物类18、医学基础类22、药学类25、经济管理类26、传媒类28、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31。申报材料的(一)-(七)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序号从1开始,第4、6项电子文件中的简介文件序号为0。例如:北京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第2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0001_1_d_2.asf。
  五、评审方式和评审办法
  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继续采用专家初审、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工作分为专家初审、现场考察、终审评议、推荐上报四个阶段。评审办法、评审指标体系和申请书格式同2006年,评审指标体系和申请书可从市教委高教处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gjc.bjedu.gov.cn)。
  六、组织机构
  (一)为了做好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评审工作,经研究,组建了新的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同时组建相应学科类别的评审专家组。
  (二)由于北京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已换届,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秘书处也相应调整到北京邮电大学。
  七、2007年申报要求和方法
  (一)申报名额
  各高等学校应在分配限额内申报参加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电子电气信息类、力学类、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地学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药学类、经济管理类、传媒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16个类别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2005、2006年度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继续申报参加2007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候选,须在本校限额内申报。中心类别名称发生变化的,应按新的类别名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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