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将组织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电子电气信息类、机械类、土建类、材料类、环境类、地学类、植物类、动物类、临床技能类、医学基础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传媒类、艺术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类、文科综合类等19个类别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其中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电子电气信息类、机械类、材料类、地学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经济管理类、传媒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类等以后不再进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2008年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数量在50个左右。
2009年,将组织土建类、环境类、轻工纺织食品类、能源动力类、资源勘探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水产类、农林工程类、临床技能类、中医类、公共卫生类、法学类、艺术类、考古类、文科综合类、其它类等17个类别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评审数量在30个左右。
2010年,将根据2007-2009年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评审情况,评审20个左右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学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作用。
今后每年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学科类别和数量,将根据北京地区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情况作适当调整,以当年文件为准。
在建设和评审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同时,北京市将积极组织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阶段总结、研讨和交流活动,以充分发挥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最大程度上推动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的深化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同时,2010年将对我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评审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为北京地区本科高等院校中校、院级管理的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覆盖面广,形成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具有高水平教授负责、组合优化的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在本学科、本类实验教学中心中有较强的特色及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申报材料
2007年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制成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
(二)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