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与监测体系
(十五)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财政资源,将动物疫病防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集中资金重点支持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十六)建立隔离检疫场。省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在省界或奶牛重点养殖区建立隔离检疫场(库),对引进奶牛或疑似染病奶牛实施隔离检疫,确保引进健康奶牛。
(十七)建立奶牛疾病信息处理和病害奶牛无害化处理系统。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以规模奶牛场、奶牛小区、乳制品加工企业和新建乡镇动物防疫站为主体的奶牛疾病信息处理系统,实现全省奶牛疾病联网管理。在奶牛集中养殖区域配备专用封闭运输车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备,加强对病害动物及其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扩散和蔓延。
六、加强奶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
(十八)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尽快制定我省奶业生产、加工、疾病防控、饲料生产等标准体系,引导乳制品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企业的标准水平和产品档次,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引导企业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十九)各级工商、畜牧部门要加强奶牛冻精的市场监督,依法查处奶牛冻精的违法生产和销售,取缔劣质种公牛,维护奶牛冻精的市场秩序。要加强对省种公牛站的管理,提高冻精质量,扩大推广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省奶业发展需要。
(二十)各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乳制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要健全乳制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以国家级检测机构为龙头、以省级检测机构为骨干、以市级检测机构为重点、以县级检测机构为基础的乳制品安全检测体系。实行乳制品市场准入制,严格生产条件审查,重点监督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和含乳饮料,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乳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和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确保乳制品质量。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执法工具,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七、建立健全奶业技术服务体系
(二十一)加强对基层奶牛配种改良及畜牧兽医站点的扶持和管理。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设备扶持,加快标准化配种改良站点建设步伐。推行配种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提高配种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站建设,做好牛群的疫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对繁殖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保证牛群的健康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