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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的通报
(闽经贸综合[2007]317号)


各设区市(厦门市除外)经贸委(贸发局),各典当行: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我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闽经贸综合〔2007〕129号)要求,今年3-5月,我省各地(不含厦门市,下同)按要求对所辖典当行进行年审。全省71户典当行中,参加年审的对象为2006年6月30日前设立的56户典当行,经审查全部通过年审,其中“A”类54户,“B”类2户(见附件)。现将典当行年审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省典当行经营情况总体良好
  2006年,我省典当业实现快速发展,典当行数量明显增多,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持续提升。截止2006年底新批设立典当行之前,全省共有典当行56户,注册资本6.4亿元,比2005年增长32.3%;实现典当总额20.6亿元,比2005年的11.7亿元增长76.1%,增速高于全国36个百分点;全行业利税双双实现七成以上增长,其中上缴税金998.0万元,增长75.7%;利润总额1466.5万元,增长74.1%。
  从年审情况看,2006年全省典当业发展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典当结构调整优化。行业布局更趋合理,2005年以来全省新设立典当行40户,填补了17个空白县,全省典当行空白县比重从2005年的60.7%下降到目前的40.5%;资本结构继续优化,全行业户均资本明显提高,达1148.9万元,比2000年增加了288.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占1.8%,2000万元以上的占7.1%,1000万元以上的占66.1%。二是安全防范工作有所加强。全省大多数典当行能按时报送统计资料,配合经贸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较好地防范了行业风险,提高了典当经营的安全性。目前,除1户尚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外,其余典当行已全部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并纳入公安机关的特行治安管理。三是股权结构趋向合理。针对去年年审中发现的部分典当行股权结构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各相关典当行加快推进股权结构调整,目前除少数典当行还要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外,大部分典当行已顺利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四是经营品种不断创新。全省典当企业在确保动产质押、房地产抵押和财产权利质押等传统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努力拓展业务范围,把服务重点从个人逐步向中小企业扩展,部分典当行开展了面向中小企业的企业股权、林权等财产权利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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