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千百工程”推进村村级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千百工程”推进村村级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渝建发〔2006〕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含市外勘察设计单位驻渝分支机构):
  科学编制推进村村级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新农村建设有序稳步推进、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工作,在年初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为加快全市“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建设,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推进村规划编制。根据6月5日王鸿举市长指示精神,全市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要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结合示范村规划编制的经验成果,由市建委牵头推进。为做好此项重要工作,确保推进村规划编制按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组织
  市建委负责牵头推进全市推进村村级规划编制,区县(自治县、市)建委牵头本地推进村村级规划编制,推进村所在镇乡政府和村委会为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村级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范围
  “千百工程”确定的900个推进村为本次规划编制对象。
  三、编制依据
  推进村村级规划要以《重庆市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渝委农组[2006]4号)、《重庆市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编制评审要求》(渝委农组[2006]6号)、《重庆市村级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渝规发[2006]62号)、《重庆市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技术导则》(渝建发[2006]88号)的要求为依据。
  四、总体要求
  推进村规划要在镇(乡)域体系规划的指导下,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确定的“三建、四改、五提高”为主要内容,以近期建设为重点,突出建设项目和时序安排,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遵循村庄建设客观规律,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远近结合,规划按近期为2008年,中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进行编制,近期规划要突出建设规划,远期规划要突出发展规划。
  二是注重项目落实和资金安排。要立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三建、四改、五提高”,把规划成果具体落实到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与发展政策措施上。同时,有条件的推进村要突出近期村落建设规划。
  三是综合考虑与急用先立相结合。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和筛选项目是推进村村级规划编制的关键。筛选项目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以解决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生产生活最需要的问题为重点,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不搞形式主义。
  四是做好粗线条的保护性规划,以便在村落定位尚不明朗的情况下保护集体土地、保护农村文化、保护农民利益,避免盲目建设和违规建设。
  五是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对于有经济实力、有改造条件的推进村,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可适当深入。对于部分条件一般的推进村,应把立足点放在环境整治和局部改造上,拟建的内容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六是充分尊重民意,走民主程序。规划编制后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代表介绍规划编制情况,包括居民点布局、项目建设等内容。规划方案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后才能报批。
  六、编制深度
  规划成果和深度应达到《重庆市推进村村级规划成果及编制深度基本要求》(见附件1)。有条件的推进村规划内容可适度深化。
  七、进度安排
  按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目标,推进村村级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在8月底完成。具体阶段性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规划编制机构和队伍。镇乡政府和各推进村村委会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联系对接设计单位,组成村级规划编制工作队伍。此项工作在7月3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组织调查、完成测绘和收集资料。编制工作队伍深入推进村,了解情况。同时,有条件的推进村,组织地形图测绘。此项工作在8月10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完成规划编制和征求意见。完成规划编制初步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并修改完善。此项工作在8月20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组织评审和汇总。由各推进村所在镇乡组织规划评审,并报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和新农村办备案。各地建委以区县为单元,分类型汇总各推进村项目表,并将各村项目表和汇总表一并报送市建委。此项工作在8月30日前完成。
  八、工作要求
  本次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建委与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克服困难、创造条件、迅速行动起来,抓紧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