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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债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省发改委有关处(室)按照本处(室)工作职责,在省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有序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2.2 办事机构
  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财金处。负责企业债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财金处处长担任。
  2.3 专家咨询机构
  省发改委组建企业债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并负责专家组的管理。专家组负责重要信息研判,参与企业债券突发事件等级评定、趋势发展和影响分析,为省领导小组应急决策提供金融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 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企业债券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企业债券突发事件(Ⅰ级)、重大企业债券突发事件(Ⅱ级)和较大企业债券突发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企业债券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的扩散;当企业债券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3.1 特别重大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2)其他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3)国际上已出现并有可能影响国内金融稳定的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特别重大事件来对待的我省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3.2 重大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1)对多个省(区、市)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2)所涉及省(区、市)或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省(区、市)或跨部门协调的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重大事件来对待的我省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3.3 较大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1)所涉及省(区、市)能单独应对的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2)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的企业债券突发事件。

4 监测和预警

  4.1 异常情况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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