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重型海洋工程、船用配套及港口机械设备。重点是海上全回转起重船、重型定位锚绞车等重型海洋工程装备,大马力低速柴油机、大型轴系舵系、船舶动力定位系统等船用配套设备,大型集装箱起重机等港口机械设备的研制。
7、重大建设工程关键施工成套设备。重点是大直径土压平衡盾构及泥水平衡盾构、软土地层大断面矩形盾构、全断面硬岩盾构等大型先进盾构掘进设备,混凝土梁提、运、架设备等高速铁路建设装备的研制。
8、先进数控加工装备、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重点是大型高精密高速数控车床、磨床、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等高端数控加工装备,数控系统和功能部件,高速、高效和智能化卧式加工中心等汽车制造装备的研制。
9、大型环保、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重点是燃煤电厂及钢厂等烟气除尘和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煤层气发电装备及系统集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资源再利用成套设备,海水淡化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设备,中水回用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以及各种新型节能装备的研制。
10、仪表控制及自动化设备。重点是大型复杂过程和重大技术装备(包括火电、化工、冶金等)的自动化控制系统(DCS、FDCS、FCS),以及自动化智能化仪表、传感器和关键精密检测仪器等设备的研制。
11、微电子及数字化信息设备。重点是光刻机、刻蚀机、化学薄膜沉积、检测设备等微电子装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下一代互联网技术设备,新一代移动通讯设备,数字电视设备,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金属有机化合物气相外延设备等LED关键设备的研制,以及数字化技术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应用。
12、专业化配套设备。为重大技术装备和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进行专业化配套的高、精、特、新设备和关键零部件。
三、专项实施的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的实施,推动重点领域技术装备首台(套)业绩突破,加强上海装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打造装备企业自主品牌,加快构筑技术自主化、设备成套化、制造集约化、服务网络化的新型装备制造业产业体系,使上海成为我国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之一。
四、有关项目申报事项
1、请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有关企业申报工作,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报我委装备工业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送。
2、在本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
3、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