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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道路运输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 (2007年4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4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 《四川省道路运输处罚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4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决定予以废止,自2007年4月3日起停止施行。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