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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城镇化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

  五、考核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渝委办〔2006〕55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实事求是地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城镇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体制创新、政策创新、思路创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督查考核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附件:一、2006年度城镇化工作督查考核分组安排
     二、2006年度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2006年12月22日

  附件一:
  2006年度城镇化工作督查考核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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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号 │      督查考核单位      │  组长单位  │   成员单位   │
├────┼──────────────────┼───────┼──────────┤
│  第  │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    │市委督查室  │  市政府督查室  │
│  一  │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     │       │  市城镇化办公室  │
│  组  │渝北区、巴南区           │       │          │
├────┼──────────────────┼───────┼──────────┤
│  第  │黔江区、涪陵区、南川市、      │市委督查室  │  市政府督查室  │
│  二  │丰都县、武隆县、石柱县、      │       │  市城镇化办公室  │
│  组  │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       │          │
├────┼──────────────────┼───────┼──────────┤
│  第  │万盛区、双桥区、江津市、      │市政府督查室 │   市委督查室   │
│  三  │合川市、永川市、綦江县、      │       │  市城镇化办公室  │
│  组  │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      │       │          │
│    │荣昌县、璧山县           │       │          │
├────┼──────────────────┼───────┼──────────┤
│  第  │万州区、长寿区、梁平县、      │市政府督查室 │   市委督查室   │
│  四  │城口县、垫江县、忠县、       │       │  市城镇化办公室  │
│  组  │开县、云阳县、奉节县、       │       │          │
│    │巫山县、巫溪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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