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产业节能为重点,以企业节能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以加快技术进步为关键,以依法节能为保障,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强化宣传、厉行节约,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格局,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3.75吨标煤下降到2.81吨标煤,下降25%,年均下降5.6%左右。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实现30户重点企业节能96.2万吨标煤(节能分解指标见附件1、2)。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三、突出抓好节能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改革采煤方法,提高煤炭生产资源回收率。按照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坚持开办煤矿标准,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加快采煤改革的步伐,推动全市煤矿由炮采向机采、综采转变,使全市煤炭回采率达到60%以上。其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低于75%,中厚煤层不低于80%,薄煤层不低于85%。煤炭的洗选率达到70%以上,从能源生产源头减少能源浪费和损耗。
(二)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针对在用锅炉单台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运行效率低的问题,采用高效、低污染工业锅炉替代低效落后锅炉,推广采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扩大集中配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应用范围,加强对中小锅炉的科学管理,使燃煤锅炉效率提高5-8个百分点。
(三)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在冶金、建材、化工三大重点用能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工业窑炉推广余热再利用,鼓励水泥生产企业采用中低温纯余热回收。鼓励化工行业采用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加强各种余热回收利用。
(四)节约和替代石油。“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建立以煤气化为核心的多联产能源系统,发展水煤浆、煤层气、洁净煤、替代燃料油技术,焦炉煤气制甲醇及醇醚燃料技术。加快醇醚代用燃料推广和煤炭液化工程实施进度,节约替代石油。
(五)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县级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商住建筑),按照国家和市规定的节能设计标准与规范进行项目设计,实施节能50%的标准。“十一五”期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30%;加大供热体制用热计费方式的改革,发展节能利废建材、新型墙材,要着重发展具有承重、保温、装饰功能的复合承重墙体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