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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集中整治越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存在安全隐患组织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全市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鼓励各级媒体报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要利用当地的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节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报纸评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搞好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大宣传、大发动、大造声势、大造舆论,把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传达到全社会,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来支持、参与、监督专项行动。要重视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非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要明查暗访,追踪报道,及时曝光,最大限度地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
  八、加大举报受理与核查力度
  各产煤县(市)及市直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存在有本方案中确定的四类问题的煤矿,要指定专人详细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受理、协调配合、分级查处、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的工作原则,多办少转,直接办理,严查重处。
  九、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方法
  联  系  人:胡丽慧 兰喜亮
  联系及传真电话:0350-3140252 3142113
  休息和假日传真:0350-3021160
  通 讯 地 址:忻州市建设北路5号 邮 编:034000
  附件:1、忻州市集中整治越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存在安全
  隐患组织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
  2、地方国有煤矿和市级核查验收分组名单。
  3、各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越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存在安全隐患组织生产专项行动中的职责划分。
  4、煤矿涉嫌非法违法行为移送通知书(样本)。

  附件1
忻州市集中整治越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存在
安全隐患组织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

  组 长:白培中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李福第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李忠福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监委主任
      韩 春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煤炭局局长
      王 真  市国土局党组书记
      贾世英  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书记
  成 员:刘计良   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调研员
      杨金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占才  市安监局副局长
      唐润生  市煤炭局副局长、总工
      李燕青  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韩建生  市纪委常委
      仝计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玉兰  市总工会副主席
      秦 纲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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