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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建质〔2007〕21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各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领域的各项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节日期间建设系统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建设领域的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监控,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当地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城市公共交通、供水、市政设施养护、燃气等运营企业,公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及房屋管理等单位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力量深入施工现场以及其他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强对本单位与本单位承建的在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节日期间不间断工作的行业,单位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深入一线,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

  三、严格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五一”黄金期间,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安全联络员的作用,保证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措施,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制度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建筑与市政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预警和监控管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过程及其当地气候条件与周围环境因素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以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伤亡事故,全力防范一般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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