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忻市工发(2006)5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企业工会: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学业,是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工会组织为党政分忧、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了学,市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资助范围为参加2006年全国统-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大学生(三本除外),以及在校的中、小学生。家庭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职工子女;
2、因下岗失业、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子女:
3、在我市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同住子女。
资助标准由各级工会根据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工会财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助学内容和方式
各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可根据本地、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开展切实可行、灵活多样的助学活动。
1、直接为贫困生提供资金资助,可以是一次性的资助也可以是分学年资助:
2、采取“一帮一”的资助形式,联系党政干部、工会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进行资金或者其它方面的资助。
3、各级工会与受助学生所在学校建立“互动卡”,促请所在学校减免学杂费、优先安排受助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申请助学贷款等其它社会助学项目。
三、资金筹措
1、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政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2、各级工会组织可以从送温暖资金、帮扶中心资金或工作经费中拿出-部分用于开展金秋助学;
3、积极开展募捐活动,组织发动当地经济效益较好地企事业单位和有爱心的社会各界人士捐款,可以企业或个人冠名形式建立助学资金。
四、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