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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建设部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建设部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渝建发〔2007〕66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配合建设部搞好此次调查工作,结合重庆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表要求
  凡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一、二级建造师)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含一、二、三级和小型项目经理)的人员,请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查阅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28号),点击《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调查信息上报系统》,填写《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调查表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填报人必须认真负责、真实准确地填写《调查表》。各企业负责对本企业人员填写情况进行核实。
  如同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请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编号上网填写《调查表》。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
  (一)各企业将填写好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个人表(附表1)一式一份和企业汇总表(附表3)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所属区县建委。
  (二)各区县建委在收到企业上报材料后,要认真进行复查,杜绝重报、漏报、错报现象。并将所属企业上报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个人表一式一份和企业汇总表一式三份,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对所属企业总的汇总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建管总站。市属有关企业直报市建管总站。
  调查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建委建管处联系。
  联系人:程爱群、樊子茜
  联系电话:63600477,传真:63853300
  市建管总站联系人:何平
  联系电话:63672143,传真:63672143

  附件:1、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略)
  2、《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及填表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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