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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安监局、市广电总台(局)、市地震局、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广电总台(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8.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9.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电总台(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述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
  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反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进度安排。
  我市实施《纲要》工作按全省统一要求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2009年):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十一五”工作规划,开展调研并提出相关政策保障框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上级工作部署,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内容并提出组织实施的具体方案。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相关措施;积极落实有关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研究探索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工作经验,指导和推进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二阶段(2010年):继续推动实施工作全面深入展开;对“十一五”期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措施,提出2016-2020年阶段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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