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职责和进度安排
(一)主要任务。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积极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的提升带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有显著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和城镇普通劳动者的科学素养有较大提升,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科学素养水平的差距;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全市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3.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的科技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有助于提高公民科学素养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和完善。大力加强全市科普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我市科技馆新馆规划与建设,建设规模、档次要与我市城市地位相适应。有条件的区县也要积极筹建区县级科技场馆,同时要大力做好社区和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城乡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等科普宣传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在城区繁华地段和商业集中区域设立科普宣传画廊,在每个行政村建立“科普村村通”宣传栏;开始市级科普资源库开发建设,加大科普资源共享力度;加大大众科普传媒能力建设;强化和完善保障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为全面贯彻实施《纲要》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职责分工。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妇联、市科协、市广电总台(局)、市地震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电总台(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劳动保障局、市经贸委、市总工会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广电总台(局)、市地震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