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停歇业期间的企业还应提交《湖南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停歇业备案登记表》;
8、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1、本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计量质量合格证明》复印件;
6、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7、加油站及配套设施所有权证明材料及有关部门对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检查情况的复印件;
8、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或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9、停歇业期间的经营企业还应提交《湖南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停歇业备案登记表》;
10、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是把握企业经营情况、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和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举措,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按要求开展年检工作。
2、2007年年检情况汇报连同本年度《湖南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登记表》、《湖南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情况汇总表》,定为7月10日前上报省商务厅。
3、对年检合格企业,由市州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进行公告并告知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2007年年检合格印章暂时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公章代替。
4、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程序申报,由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并告知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
5、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尚不符合该办法第
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
6、本年度年检期截止到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