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岳阳市经委,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有效市场退出机制,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行为,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已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
二、年检内容
(一)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二)上年度企业经营状况;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三、年检程序
(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报省商务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县或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二)审查企业年检材料(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由省商务厅审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查);
(三)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四、年检材料
每年1月1日至31日,企业应当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年检材料: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1、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本年度《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检登记表》;
3、《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油库及配套设施所有权证明材料及有关部门对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检查情况的复印件;
6、成品油批发企业还应提交具有符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
七条规定的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