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全市已建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和室外活动点5000多个,老年大学(学校)16所,在校老年人1500多人。比较规范、活动经常的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组织66个,县以上举办大型老年文体活动264次。形成了经常性活动、重大节日集中活动、定期举办大型活动三位一体的老年文体活动制度。
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取得成效。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积极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广大老年人在科研、教育、生产经营和管理、调查研究、社会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五”期间发展老龄事业的基本经验是: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形成老龄工作的大格局。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形成党政主导下的老龄事业社会化发展的良好局面。坚持科学发展观,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正确认识和把握发展老龄事业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系,紧密联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把握大局,统筹协调,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使老龄事业逐步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实际需要。高度重视和切实维护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积极出台有关政策,完善保障措施,多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坚持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创造发展老龄事业的良好环境。适应老龄化迅猛发展的新形势,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加强社会敬老文化建设,同时积极完善老年法规政策和制度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老龄工作法制化建设,保证老龄事业不断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导的工作方法,提高老龄事业的总体发展水平。鼓励先进县(市、区)领先发展,作出示范,起到带动作用。注重帮助解决难点问题,促进发展。及时总结推广具有开拓创新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重点突破,兼顾均衡,确保老龄事业整体推进。
二、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统筹协调,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物质保障与精神保障、福利事业与老龄产业、敬老道德建设与老年法制建设、城市老龄工作与农村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