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全市有形建筑市场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信息化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抓紧建立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网络系统,并逐步实现全市联网。
二是完善“重庆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推行工程项目IC卡制度,改进在建工程项目电子地图系统,推进建筑工地电子远程监控系统的开发和使用。充分发挥“重庆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有效促进建筑业主体各方面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科技优势,为行政主管部门推行建管信息化提供日臻完善的电子平台。
三是进一步发挥“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在建设工程交易中的作用,全市有形建筑市场要运用网络平台和手段,有效地促进交易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相关信息都应及时准确载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是进一步推进网上投标报名工作,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面推行网上投标报名。
五是加快重庆市建筑业专家库系统的开发使用,依托科技手段加强专家队伍建设。
(四)加强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有形建筑市场建设。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结合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有形建筑市场自身特点,进行分类指导,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五)开展全市有形建筑市场检查整顿工作。
规范全市有形建筑市场自身行为。在各区县有形建筑市场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检查、监督工作,不断规范我市建筑业有形建筑市场秩序。
三、巩固学习整改成果,建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有形建筑市场载体,积极发挥其在建筑管理中的服务功能和作用
(一)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探索深化“主城区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一体化”。
一是深化交易服务场地一体化。有形建筑市场要通过改进服务质量,做到同时为市、区两级监管部门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避免分散管理带来的人、财、物的浪费和监管过程的疏漏。
二是实现交易过程网络监管一体化。迅速建立完善市、区联动的“主城区工程交易综合服务网络系统”,保证区县监管部门能通过网络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交易的综合服务过程。
三是完善驻场人员管理一体化。要进一步改善主城驻场人员的办公条件,将主城区驻场人员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情况统一纳入市场的一体化管理。应及时总结渝中区建委驻场办公的经验和作法,及时推广。
(二)强化“一站式”办公窗口管理,进一步塑造廉洁、高效的窗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