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07〕70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市建委制定了《2007年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工作。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重庆市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建管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整顿监理市场,规范监理行为,加快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监理企业和监理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建设监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整顿规范监理市场
(一)规范监理服务收费,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监理收费标准。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实施备案制度。做好即将出台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宣贯工作。
(二)研究制定重庆市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三)加强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不达标的企业进行专项整顿,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四)开展工程监理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工程监理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五)引导监理企业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拓展监理咨询服务范围,培育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技术性、管理性服务的工程咨询业。
(六)健全监理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和执业人员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监理市场环境,在市管重点项目中试行监理业绩考核制度,逐步推广。
(七)按照工程监理企业统计制度的要求,搞好企业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加强监理现场行为监管
(一)制定和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监管中的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监理企业和执业人员认真履行质量和安全监理职责。
(三)落实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监理的监管职责,共同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提高。
三、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一)引导监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展模式,创建有公信力的名牌监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