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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8)重特大城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9)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1.4 应急救援责任制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 指 挥: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和有关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煤监、煤炭、监察、公安、宣传、经委、商务、建设、交通、铁路(含地方铁路)、质监、林业、水利、地震、电力、教育、卫生、财政、环保、气象、劳动、民政、工会、供销社、交警、消防、电信、救护队等有关部门和驻忻部队、武警部队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350--3021160
  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秘书长
  副  主  任:市安监局局长、市监委主任、市煤炭局局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成   员:市监委、财政、公安、城建、教育、卫生、安监、煤炭、煤监、交通、水利、工会、交警、消防、电力及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2.2 市政府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下设八个专业组
  专业组长分别由负有相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相关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专业组办公室设在相关监管单位。具体专业组分工如下:
  (1)事故抢险组:市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救护队、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核实伤亡人数、消除险情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市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市安全专家、环保、气象、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结合县(市、区)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和企业场内预案,负责事故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3)治安管理组:市公安部门牵头,当地公安部门参加,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市卫生部门牵头,当地卫生部门参加,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5)后勤保障组:当地政府牵头,市经委、商务、交通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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