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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根据《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严格建设标准,通过方案比选、勘察设计招标、设计审查、监督检查等手段和环节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四)摄制、宣传新农村农房建造科教片,加强对农民建房过程中选址、功能布局和建造、抗震措施等技术问题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农居建设水平和质量。
  (五)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在严格执行50%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在主城区逐步推行65%的标准。
  (六)编制《重庆市节能省地型建筑工程设计要点》,为节能省地型工程设计提供基础技术参数,为节能省地型工程的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三、整顿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一)在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动态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拉人设计、接受挂靠、出卖图章、代盖执业印章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强化清出制度。
  (二)完善勘察设计信用体系,开展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工作,健全不良记录制度,加强失信惩戒。
  (三)总结设计责任保险试点经验,出台《重庆市设计责任保险实施细则》,推动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市场化和规范化运行,进一步增强设计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四)修订《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增强可操作性,规范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重点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的监管。
  (五)修订《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单位进渝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规范市外勘察设计单位从业行为。
  (六)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
  (七)继续开展勘察设计行业反商业贿赂工作,注重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稳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城乡建设安全
  (一)完善勘察设计咨询委员会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咨询委员作用,建立长效机制,对影响质量安全和危害公众利益的技术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二)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加强施工图审查的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
  (三)修订《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调整相关章节,增补有关内容。
  (四)出台《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规定》,明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审查要点,完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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