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07〕74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健康发展,我们制订了《200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勘察设计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精神,围绕“构筑发展平台,营造宜居环境”,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创新管理思路,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现提出200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一)结合今年的“作风建设年”的主题,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权力就是责任,工作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意识,强化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观念,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二)按照巩固和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投资体制改革和城乡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资质审查或审批权。
(三)分片区在全市范围开展勘察设计管理调研工作,针对各地实际,指导帮助区县提高勘察设计管理能力。
(四)会同各协办部门,修订《
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完善初步设计并联审批配套制度。
(五)按照“便民、高效、务实、规范”的原则,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初步设计、勘察设计资质等行政审批项目的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六)建立行政审批事后评价制度,由服务相对人对审批办理结果、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进行评价,提高服务质量。
二、发挥行业先导作用,推进和谐重庆的建设发展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定位,积极参与“1小时经济圈”规划建设的技术政策研究,着力为打好“直辖牌”、统筹城乡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贯彻执行新时期“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设计方针,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合理配置资源、控制投资效益的先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