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的决定

  6、外商投资企业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涉外政策说明会,将应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及时传达到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政策透明度,推动涉外政策的贯彻落实。每季度征集汇总外商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并分送有关部门办理。
  7、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有效文件齐备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均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1)限额内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批准证书的颁发;(2)企业股份的调整和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董事会变更等业务的审批;(3)对5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次审批;(4)对500万美元以上项目(国家限制乙类和限额以上项目除外)的立项申报。外商投资占60%以上的项目,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生产经营的外部配套指标。
  8、市计委要定期发布引导外商投资导向的资料,明确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外商投资的待业和领域。
  9、市经委要加强直属国有工业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外商投资限额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凡有效文件齐备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批。
  10、市建委要强化外商投资项目在规划、用地、设计和施工各个五一节的协调服务。基础设施和建设工程等方面项目的审批,凡有效文件齐备的,一般单项审批要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综合项目审批要在25个工作日内批复;特殊重大项目的审批,可以酌情放宽批复时间。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11、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我国法律保护,其经营活动均应遵守我国法律。工商、税务、劳动、物价、卫生、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政党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
  1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凡有效文件齐备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办变更手续,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13、税务机关要及时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外商投资企业享有所得税优惠的审批、所得税减免认定,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先进型和出口创汇型两类企业享有优惠政策的认定,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实行新税制而增加税负的税收返还,自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由税务部门直接办理退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