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统发〔2007〕121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统战部、建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地方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发展“导航定向”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重庆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建设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7号)精神,经市委统战部和市建委共同研究,决定运用李兆基基金,在我市开展“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
现将《重庆市“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动、中华职业教育社地方组织积极参与、培训机构主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确保我市“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顺利完成,共同推动库区移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建筑业就业,促进移民和农民增收,提高建筑业农民工整体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2007年4月15日
重庆市“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发展“导航定向”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统战部、建设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7号)精神,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实施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推动库区移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建筑业就业,促进移民和农民增收,提高建筑业农民工整体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重庆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一)项目协调小组
组 长:陈文华 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副巡视员
副组长:吴 波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傅正洪 重庆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
成 员:郭祥、董勇、唐勇、李渝西
(二)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