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渝建发〔2007〕92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北碚区“4?23”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灭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7]25)的精神,落实好4月24日上午市政府程志毅副秘书长召开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当前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4月24日下午,市建委召开了紧急会议,对“五一”黄金周及汛期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再动员,要求各地建委及市建委相关处、站、室在6月18日之前要不间断地开展巡查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市建委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区县自查与市建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区县自查应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自查工作应于2007年5月17日之前结束。市建委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县进行抽查,抽查时间为2007年4月29日至6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一)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自查重点
1、工程项目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建委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2、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特别是主干道两侧、人口聚集地区的周边工程,以及边坡支护工程、重点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脚手架装拆、临时用电保护、起重机械装拆及使用、卸料平台安装及使用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隐患部位的查找、公示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各个建筑工地抢险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二)市建委抽查重点
1、区县建委贯彻落实市政府、建设部及市建委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确保汛期安全采取措施的情况;
2、各地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除情况。重点是临街、闹市区、人口密集地区工程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