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推进大运高速公路和五台山旅游公路的环保走廊建设工作
大运高速公路和五台山旅游公路的环保走廊建设,既是省政府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要求,也是提高我市对外形象关系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两路”涉及到的忻府区、原平市、代县、定襄、五台,要把环保走廊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确实可行措施,进行全面治理。公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重污染项目。年底前彻底清除公路两侧超标排污企业和500米范围内的垃圾、固体废物、堆煤场,公路管理部门要拆除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沿线服务区及收费站的环境整治,锅炉、茶炉、炉灶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禁止冒黑烟。要因地制宜建设绿化带和外围的经济生态林带,第一山脊以内25度以上坡地全部退耕还林,实现绿化达标。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公路、林业、土地、工商、交警等部门联动,按时完成“两路”环保走廊建设任务。
八、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1、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级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建设、林业、农业、水利、煤炭等部门都要有一名负责人分管环保,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
2、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组,成员为政府办公厅、组织部、监委、发改委、经委、公安、财政、人事、国土、建设、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科技、国资委、工商、环保、物价、煤炭、电力及1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环保局长为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推进全市环保工作及“蓝天碧水工程”,调度推进情况,筹备各种会议,协调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实施对各县市区的考核验收。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环保工作领导组,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务于2006年8月底前制定当地的“蓝天碧水工程”实施规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将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行分解,上报市领导组,作为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