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组织对污水浓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难度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加强对煤化工生产的污染防治技术和控制指标体系的研究,有效消除结构性环境隐患。要积极开展环保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八,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县、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固体废物处置、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公开污染源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四、加强环保机构和执法能力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伍
各级政府对所属城市的环境质量要负责,忻府区城区是忻州市所在地,忻府区政府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对忻州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等环保工作的统一安排,积极工作。其它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积极按照自己的职能全面履职。
市、县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免变动需征询上一级环保部门意见。要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测站必须达到国家和我省相应能力标准建设要求,忻州市城区、各县县城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及重点河段监控断面水质逐步实现自动监测,建立环境生态质量指标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能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同时要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环保业务能力强的环保干部队伍。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保部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基层、学习型环保队伍。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政治理论和环保业务学习。紧紧围绕历史性转变,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要求,强化基本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需要,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妥善解决群众关注的环保难点热点问题。
广大环保干部要增强对环保事业的奉献精神。弘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深入基层,排忧解难,面向实际,解决问题,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坚持原则,文明执法,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坚持,做人民群众信任的环保使者,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环保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