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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产煤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11月15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我省近期连续发生的5起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到首要位置,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促进全市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市政府决定,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立即开展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
  进入四季度后,全国、全省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频率明显上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认清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做到警钟长鸣,言危思进。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11月15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县乡政府,要对本区域内煤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重点抓好落实。
  三、各级各部门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
  1、市安委办负责对县市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督查。
  2、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对已确定的关闭矿井在忻州日报进行公告。
  3、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活动、超层越界开采和列入资源整合关闭矿井进行督查检查。
  4、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和煤炭准销票使用情况,非法储煤场清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5、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对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组织生产及关闭矿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6、公安部门负责对火工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各个环节及非法爆炸物品的打击进行督查检查。
  四、督查检查的范围
  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煤矿进行检查,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督查,覆盖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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