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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6、落实财政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一是对经市商务局审查认可的试点工程项目,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商务、财政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工作,将国家、省和本市对建设配送中心贷款贴息和“农家店”补贴资金等落实到位。各试点区(市)人民政府要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二是建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绿色通道”。由市商务局会同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物流配送车辆的交通收费按本市出台的优惠政策,在市域路桥费收缴上给予减免。
  7、整治农村市场秩序。由市整规办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对待试点企业投诉,采取过硬措施,解决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的问题,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形成开放的农产品大市场。二是集中开展农村市场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在农村生产、销售假冒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行为,有效维护农民消费安全。三是采取措施支持试点企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药品“两网”(供应网、监督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安全消费网络。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支持试点企业自有品牌创新。

  (四)加强领导和部门配合,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1、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万村千乡”工程的协调督导等工作。各区(市)和试点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指导,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涉及的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试点企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接受商务部门协调与指导,定期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保持信息联络,真正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工作格局。
  2、分解落实责任目标。市政府对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区(市),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的硬任务。各区(市)要具体分解到试点企业和镇村。市商务局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将有无政策支持以及新建和改造“农家店”数量、进度、质量、成功率、农民满意度等列入主要考核指标,通过强化项目验收和复查机制,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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