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通知
(随政办发[2006]1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湖北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关于开展全省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86号),切实做好我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标
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基本目标是:自2006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国家四等以上测量标志开展实地详查工作,查明永久性测量标志现状,掌握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完好程度,重新明确测量标志保管人,统一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为全面开展测量标志维修和保护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建立“随州市永久性测量标志档案”。
二、普查范围、内容
普查范围为:我市境内国家一、二、三、四等三角点、基线点、导线点、有占标的军用控制点、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和卫星定位点的木质(钢质)觇标和标石标志。
普查内容包括:地面标志的完损及维修情况;地下标志及中心标志的质料完损及维修情况;测量标志的占地面积和属性;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耕作、取土挖砂、采石、架设高压线、建房等情况。
三、组织领导
本次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是我市首次开展的境内测量标志全面普查活动,普查范围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加强对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随州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刚祖任组长、市规划局局长易相义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甫友、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郭自贵、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沈正刚、市交通局副局长徐传洲、市水利局副局长郑庆明、曾都区副区长王进、广水市副市长左和平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测绘局(规划局),具体负责全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