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动计划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个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2项,培训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工作骨干50人次,建立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区11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1个,认证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9个。
(二)加强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在城区选择2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超市实行农产品抽样检查。
(三)完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曾都区、广水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建设试点,健全生产过程、产品流向、储运信息、销售渠道等档案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追踪管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地毯式”普查,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人员素质、质量状况、诚信记录等综合情况,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对证照齐全、管理有序、质量稳定的A类企业,积极支持发展;对证照齐全,但生产条件离市场准入有一定差距或质量不够稳定的B类企业,督促其改善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有齐全的证照,但生产条件离市场准入差距较大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C类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的D类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二)建立区域监管责任制。向乡镇(社区)和企业派出食品质量监管员,每个乡镇(社区)和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协管员,在主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聘请信息员,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形成多角度、全覆盖的食品生产立体监管网络。
(三)在做好巡查、回访、年审等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每月对食品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全年组织两次全面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质量安全投诉调处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