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随州市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随政办发[2006]1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建立随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随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邮政局、市银监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随州市中心支局。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为随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随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具体承办反洗钱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随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指导全市的反洗钱工作,制定随州市反洗钱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各成员单位在规定的反洗钱工作机制框架内,按照“加强沟通、依法履责、密切配合、严格保密”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一)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组织、协调落实省及随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推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市反洗钱工作规划和指导意见;指导、部署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依法对市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体系,对本外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进行监测报告;对发生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进行核实和行政调查,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移交;协助市公安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涉嫌洗钱犯罪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市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和工作调研,收集反洗钱工作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反洗钱相关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