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劳务品牌推荐、评选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二十八)做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落实工伤保险“平安计划”,继续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积极推进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经办业务规程。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65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0万人。
(二十九)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实施农民工权益公示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三十)继续做好农民工办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统筹协调各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做好涉及农民工的各种专题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六、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
(三十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三年规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许可各项制度,把依法行政纳入内部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查制度、调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扎实开展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各类用人单位、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十二)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建设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加快系统资源整合,实现体制创新。完成全省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省本级和各市争取6月底前全部正式开通12333服务热线,基本实现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和咨询、社保账户查询、投诉举报受理等服务。继续推进服务型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探索省、市两级门户网站信息资源、服务资源整合协同模式,调整、优化主要栏目设置,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社会保险核心平台和“劳动99”统一软件推广应用力度,使统一软件在全省的应用有较大进展。加快市级统一的数据中心建设和市域网建设。巩固企业养老保险监测数据整理入库成果,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监测数据整理入库工作,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监测数据库建设。完成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力争5个国家级示范城市全部通过劳动保障部的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