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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十一)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着力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探索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搞好工资历史拖欠的认定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制订清欠计划和具体解决办法,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按月统计汇总各地清欠情况。狠抓最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十二)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工作。积极推进实体化试点,设区市本级和劳动争议处理任务重、案件多发的县(市、区)年内提出方案,完成报批程序。抓好劳动仲裁庭标准化建设,解决好场地、资金等问题,6月底前全部达到劳动仲裁庭验收标准。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从快的人性化原则,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程序,改革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十三)加强维稳和信访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6月底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维护稳定工作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和通讯工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全面贯彻《信访条例》,完善三级信访处理工作制度,规范办信接访办法,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督查力度,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十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改进调整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探索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局,实现设区市内劳动保障监察统一调度、统一执法,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效率。创新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在设区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区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应用软件,实现“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建立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发布制度。完善与有关部门联合维权执法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劳动者权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十五)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是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合同签订、最低工资支付、就业资格准入、社会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推动劳动用工备案、招用人员身份核查制度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下大力做好农民工有关工作
  (二十六)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继续开展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服务的“春风行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重点开展实用、有效、针对性强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增强农民就业和择业能力,全年培训8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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