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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劳社[2007]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7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八日

  附件:
2007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重民生、解民忧、谋民利”,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快完善社保体系,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面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就业工作目标是: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51万人。按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搞好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落实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全面完成并轨任务,解决好并轨人员就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接续等问题。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推进服务措施和政策的落实。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
  (三)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制定为重大项目建设培养技能人才的相关政策,筹备召开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场会。进一步加大评选表彰和宣传力度,组织好“燕赵技能大奖”、“河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和高技能人才大比武”活动。开展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全年培养新技师1.2万人。
  (四)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制定《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规范和扶持技师学院发展。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校企合作,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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