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意见和计划的通知
(随政办发[2006]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和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高效率 、高质量地公布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意见
总结前几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市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和谐随州的要求。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06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重点,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质量,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制和政策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运用政策手段调节分配的力度,努力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促进政务公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要正确处理加强管理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律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功能,鼓励、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自我规范。要正确处理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更加重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立足现实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对现实中合理的、符合改革方向的制度和措施要通过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肯定,对那些不合理、不符合改革方向、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和措施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不断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