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落脚点。推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就是要建立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度高的企业,要广泛宣传表彰,树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先进典型,对其减少或免予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对守法诚信度较差的企业,要对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不断改进内部劳动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提高守法诚信等级;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失信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监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
三、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稳步推进
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实施。推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工作,由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牵头负责,劳动保障法制、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机构要积极支持配合,同时加强与工会、工商、公安、税务、卫生、安全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工作中,要通过新闻媒体或采取其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树立守法诚信典型,努力营造诚信光荣、无信为忧、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向广大企业宣传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对于改善企业自身的社会形象,提升其社会知名度和公众信任度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让企业了解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的等级分类、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程序等具体实施办法,帮助和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用工行为,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申报诚信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作好工作准备,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我市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工作,从2007年1月起开始实施。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